省商務廳等12部門關于印發支持
餐飲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商務、黨委金融辦、財政、人力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旅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市場監管、機關事務管理、人民銀行分行、稅務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4〕18號)及我省實施意見精神,為促進餐飲業降本增效、提升品質,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擴內需、促消費、穩就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降低經營成本
(一)降低租金成本。健全國有物業出租價格動態評估和調整機制,倡導國有物業管理(權屬)單位對承租國有物業從事餐飲業的經營主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三個年度內,每個年度內執行租賃合同期滿一年且積極交納租金的,每個年度減免3個月租金,租賃期限不足1年的不享受減免優惠。鼓勵私有物業管理(權屬)單位通過降減、緩交物業租金,降低餐飲經營主體租金成本。(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降低用工成本。鼓勵餐飲企業加入貴州黔菜就業培訓聯盟,依托聯盟開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按照“誰支出培訓成本補貼誰”的原則申領培訓補貼。支持經營確有困難的餐飲經營主體,按規定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等險種的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2025年,對符合條件的餐飲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返還比例不超過30%;對招用畢業年度、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的餐飲企業,按規定落實每招用1人補貼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擴崗補助。2026年至2027年,按照國家相關部署支持餐飲企業穩崗擴崗。(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三)降低食材成本。鼓勵各地搭建食材供需對接平臺,優化配送體系。加強農餐對接,組織所轄餐飲經營主體與供應鏈企業、農業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基地等對接直采,推廣“種植養殖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模式。鼓勵餐飲企業自建或共建“訂單化、規模化、標準化”食材直供基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降低線上營銷成本。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扶持餐飲商戶發展,對經營困難的中小餐飲商戶技術服務費、傭金給予減免或優惠。引導國有互聯網平臺企業帶頭降低傭金。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對線上經營能力不足的中小餐飲商戶提供培訓指導。通過合作發放餐飲消費券等方式,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降低餐飲商戶線上營銷成本,加強線上宣傳推廣,提高餐飲服務線上銷售規模。依法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經營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提升品質品牌
(五)支持創建餐飲知名品牌。支持餐飲企業對照《餐飲企業的等級劃分和評定》(GB/T13391-2009)等標準改造升級,創建一批國家級鉆級酒家、中華老字號和黑珍珠、米其林等知名餐飲品牌,鼓勵培育一批咖啡茶飲知名品牌,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和服務品質,引領全省餐飲行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六)支持引進餐飲名店。根據國內外游客等消費群體需求,支持引進一批中華老字號、五鉆級酒家、黑珍珠、米其林等國內外知名餐飲品牌開設首店、旗艦店,豐富我省餐飲業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七)支持品牌連鎖經營。支持餐飲企業通過創樹品牌、創新業態、連鎖經營等方式,在省內開設一批餐飲直營門店,實現降本增效、拓展市場,提升餐飲服務品質。(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八)支持餐飲企業規模化發展。支持餐飲企業調整適應新的消費需求,發展大眾餐飲、綠色健康餐飲、咖啡茶飲等餐飲業態,擴大營業規模。培育和支持一批餐飲企業上限入統,支持一批餐飲領軍企業做大做強,擴大我省餐飲行業發展規模。(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九)支持餐飲業平臺化數字化發展。支持餐飲平臺(供應鏈)型企業打造縣區級餐飲孵化服務平臺,為中小餐飲企業提供品牌打造、標準推廣、人才培訓、財務規范、宣傳促銷、數字賦能、供應鏈等服務,幫助中小餐飲企業實現聯動賦能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三、加大支持和服務
(十)加強財政金融支持。用好省級商務發展資金,支持餐飲企業發展,推動發放省級餐飲消費券。鼓勵各地結合財政實際發放餐飲美食消費券,安排相關項目資金與省級錯位支持餐飲業發展。落實國家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等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餐飲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為符合條件的餐飲市場主體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省委金融辦、省商務廳)
(十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餐飲行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餐飲行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餐飲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有關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餐飲行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十二)支持餐飲企業規范外擺。在不影響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要求前提下,支持商業步行街、特色餐飲集聚街區、臨時活動區(如市集、節慶活動等短期占用的公共區域)等區域內的餐飲企業限時限規模外擺。指導各地出臺餐飲企業規范外擺工作指引,強化監督管理,落實“門前三包”等要求。(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
(十三)發揮行業商協會作用。鼓勵各市州、縣市區健全本地餐飲行業商協會并支持發揮作用。支持制定餐飲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守住食品安全底線,抵制不正當競爭。支持舉辦行業培訓、展會、比賽等,引導餐飲企業通過提升菜品質量、服務水平等方式參與市場競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國家和我省對上述部分措施的施行期限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餐飲行業的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和具體標準,由省商務廳根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提出意見,商省財政廳后,另行發文執行。措施執行情況,由省商務廳牽頭定期開展評估。
貴州省商務廳
中共貴州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貴州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州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5年11月7日